社會保險
時間: 2020-06-01生育津貼申報流程和材料
參保女職工按照本市生育登記制度辦理生育登記后,可享受生育津貼待遇。于生育或終止妊娠次月起12個月內,及時辦理生育津貼申報手續。
已在本市生育定點機構聯網結算的,由單位進行網上申報。參保人因異地就醫或特殊原因無法網上申報的,由單位參保地所屬醫保分中心進行柜臺申報,并提供相關材料。
【辦理材料】
網上申報提供職工本人手機號,分中心柜臺申報的提供如下材料:
1、診斷證明(門診就醫)或出院記錄(出院小結)復印件(一份);
2、在港、澳、臺及境外生育分娩的,應提供:住院病歷(主要指分娩記錄、手術記錄或出院記錄,三者具備其一且能夠闡明生育分娩診療情況即可)復印件(一份)及翻譯件(加蓋翻譯機構章,一份);
3、如有墊付住院費以及產前檢查費(未聯網結算并在最高支付限額以內),須提供住院發票原件及發票明細原件、產檢發票原件及發票明細原件(產檢發票票面有明細無需另附)。
【注意事項】
申報生育津貼時應先辦理妊娠登記,異地分娩的還應先進行生育保險異地就醫登記;
申報生育津貼需激活社保卡儲蓄賬戶。
工傷業務申報材料明細
一、工傷事故24小時備案
工傷事故發生24小時內向人力社保部門備案,郵箱備案。
二、工傷認定申請所需材料(發生工傷20日內)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蓋公章
3、勞動(聘用)合同復印件第1、4頁
4、受傷害職工的身份證復印件
5、事故證明材料:分本人證明和單位證明,寫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傷經過、受傷部位,本人證明需本人簽字摁手印,單位證明需加蓋單位公章
6、醫療診斷證明書原件,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加蓋醫療診斷章的診斷證明書
7、影像學報告單或化驗證明
8、授權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委托書需要公章+法人章)
備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還應當分別提交相應證明材料:
① 職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證明(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或其他有效的法律文書等),家屬關系證明(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工傷認定委托書);
②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提交公安部門的證明或者其他相關證明(應由公安部門開具的證明或人民法院判決文書為準);
③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門的證明或者相關部門的證明;
④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提交公安交管部門、鐵道等法律、法規授權部門的責任認定文件或人民法院判決書(公安或公安交管部門出具的交通責任認定書或人民法院的判決書等具有法律效力的相關文書)。
⑤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提交醫療機構的搶救證明或其他有關證明(明確發病時間及死亡時間,例如公安機關出示的“排除他殺不予立案”材料);
⑥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提交民政部門或者其他相關部門的證明;
⑦屬于因戰、因公負傷致殘的轉業、復員軍人,舊傷復發的,提交《革命傷殘軍人證》及勞動能力鑒定機構對舊傷復發的確認文書(原有部隊或轉業到地方由地方民政部門頒發的《革命傷殘軍人證》 )。
三、工傷延期認定申請所需材料
自工傷發生之日30天內,申報工傷認定材料不齊無法申報的,提供《延期申報工傷認定申請表》三份。
四、增加傷害部位
1、《增加工傷傷害部位申請表 》
2、《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
3、工傷職工身份證明
4、診斷證明(即辦理工傷認定時的診斷證明);
5、檢查報告單(剛受傷原始報告、近期的復查報告)
6、歷次住院病歷首頁、出院記錄、手術記錄
7、《工傷認定決定書》
8、停工留薪期確認通知
五、延長停工留薪期
申請時間一般要求停工留薪期滿前15日內申請。
1、《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
2、工傷職工身份證明
3、《工傷認定決定書》
4、停工留薪期確認通知
5、其它鑒定類結論(歷次延長停工留薪期結論)
6、原診斷證明(即辦理工傷認定時的診斷證明)
7、檢查報告單(剛受傷原始報告、近期的復查報告)
8、歷次住院病歷首頁、出院記錄、手術記錄
9、一寸照片(3張)
六、勞動功能障礙程度鑒定
申請時間:一般要求停工留薪期滿后30日內申請。
1、《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勞動能力鑒定意見表》
2、工傷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3、《工傷認定決定書》及復印件
4、《停工留薪期確認通知》及復印件、最后一次《延長停工留薪期結論書》;
5、其它鑒定類結論(如之前評過等級,需提供上一次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
6、原診斷證明(即辦理工傷認定時的診斷證明)
7、檢查報告單(剛受傷原始報告、近期的復查報告)
8、住院需提供住院首頁、出院記錄、手術記錄;(如多次住院,需提供首次和最后一次的住院病歷)
9、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需要的其他材料
10、一寸照片(4張)。
補充
*眼睛的傷要開具新的診斷證明,并在診斷證明上明確矯正視力;做相關檢查,如VEP,眼電生理等
*耳朵的傷要提供腦干測聽檢查。
七、二次手術延期
申請時間:手術出院后再申請停工留薪期。
1、《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勞動能力鑒定意見表》
2、工傷職工身份證明
3、《工傷認定決定書》
4、停工留薪期確認通知
5、原診斷證明(即辦理工傷認定時的診斷證明)
6、檢查報告單(剛受傷原始報告)
7、二次手術住院病歷首頁、出院記錄,手術記錄及相關影像學報告
8、一寸照片(3張)
八、配置輔助器具
申報材料:(受傷員工需提供標紅信息)
1、《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勞動能力鑒定意見表》
2、工傷職工身份證明
3、《工傷認定決定書》
4、個人配置輔助器具的申請:需寫明配置的輔助器具名稱、數量(原件)
5、原診斷證明(即辦理工傷認定時的診斷證明)
6、檢查報告單(剛受傷原始報告、近期的復查報告)
7、第一次住院病歷首頁、出院記錄、手術記錄
8、一寸照片(3張)
生活類輔助器具項目中的護理床和一次性護理墊,矯形器類中的一次性使用項目,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病歷材料、工傷認定決定書審核確認后配置,不再組織專家進行現場鑒定病歷材料中需寫明要配置器具的名稱、數量。
九、傷與非傷界定
申請時間:接到《工傷認定前傷與非傷界定通知書》后10日內。
1、《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勞動能力鑒定意見表》
2、工傷職工身份證明
3、《工傷認定前傷與非傷界定通知書》
4、工傷認定申請表
5、診斷證明
6、相關檢查報告單
7、住院病歷首頁、出院記錄、手術記錄
8、一寸照片(3張)
十、職業康復
申請時間:勞動能力功能障礙程度鑒定結束后。
1、《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勞動能力鑒定意見表》
2、工傷職工身份證明
3、《工傷認定決定書》
4、《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必須進行傷殘等級鑒定且等級在1-10級)
5、原診斷證明(即辦理工傷認定時的診斷證明)
6、檢查報告單(剛受傷原始報告、近期的復查報告)
7、首次住院病歷首頁、出院記錄、手術記錄(第一次申請)
8、天津市定點康復醫院出具的康復評估表,如之前做過康復治療還需提供康復醫院出具的出院小結;
9、 一寸照片(3張)
補充:1-4級工傷人員康復不超過9個月,5-6級工傷人員不超過6個月,7-10級工傷人員不超過3個月。康復期滿后仍需康復需求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可適當延長,延長期不得超過3個月。